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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会召开第48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4日信息来源:海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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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军主持 

  11月3日,区委常委会召开第48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五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以此带动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有关通知等。会议还研究了应对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有关工作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听取了区十六届三次人代会筹备情况汇报。区委书记于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会议指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连日来,海淀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接下来,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政治建设,抓好层层传达环节,依托区域化党建工作平台,进一步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干部群众。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抓好自学、轮训、研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讲,以上率下、步步深入;要加强宣传环境布置,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在全区营造浓厚热烈的宣传氛围;要认真组织研究阐释,集中开展宣讲活动,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推动改革发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体现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和安排好明年工作之中,要通过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为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五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以此带动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有关通知。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永远是进行时,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传达了北京市应对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工作部署会精神,并迅速部署海淀区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应对工作。会议要求,雾霾就是命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高度重视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以讲政治、敢担当的高度责任心严格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各项措施有效实施;要狠抓落实,严格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狠抓督促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全区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落实党政同责,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当职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加强属地管理,专职负责;要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切实落实好各项措施,下定决心完成空气重污染应急保障工作任务。 

  会议研究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运行,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不能有一丝懈怠。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良好工作作风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务必做到在岗、在职、在责,要把各种措施抓细抓小,逐一落实。要以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要强化监管执法,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 

  会议还研究了区十六届三次人代会筹备工作。